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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住建局“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6-28  来源: 立即下载

局属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九江市2020年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的实施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住建领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围绕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和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深入推进住建系统“放管服”改革和“五型政府”建设,全面完成九江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中相关任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营商环境难点堵点问题,围绕省市督办、社会反馈和自查自纠等问题清单,建立差异化动态管理台账,严格销号标准、把握销号进度、提高销号质量。通过疏通堵点、解决难点、化解热点,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

坚持服务至上。拓展服务对象信息反馈渠道,将服务对象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营商环境评价的重要内容,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亲商、安商、帮商的良好氛围,最大程度激发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市场主体活力。

坚持对标一流。参照省市营商环境考评办法,借鉴先进地区优化营商环境成功做法,建立住建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科学评价体系,实现服务有标准、评价有体系、结果有运用,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显著提升。

坚持以评促优。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住建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评价,深入分析住建领域营商环境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科学系统评价优化措施和效果,务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目标

围绕房地产业和建筑业中的堵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以正视自身问题的勇气和刀刃向内的魄力大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点推进“好差评”和事中事后监管改革等工作,营造“人人都谈优商、事事争创一流、时时都讲服务”的工作氛围,提升住建系统谋划力、执行力、展示力,塑造“四最”营商环境九江样板的住建形象,实现住建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四、工作任务

(一)疏通堵点、着力难点、突出重点,营造便民惠企的政务环境

1.深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动工改平台系统优化完善,完成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压缩最长审批时限至110天,积极推进区域评估、县区推广、多规合一等重点工作,力争在全省范围内走在前列。(牵头单位:工改办)

2.全面梳理权力事项清单。按照省市工作要求,结合住建工作改革进展,全面开展住建领域事项清单梳理工作,及时更新住建系统“只跑一次”和“一次不跑”事项清单,规范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清单之内有规定、行使权力严要求。(牵头单位:政府服务科)

3.深入推进窗口服务好差评。全面落实窗口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公积金、保障房、产权交易等业务系统与“一窗式”系统对接,按要求配齐评价器等硬件设备,高质量完成“好差评”工作任务。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公积金、产权交易、保障房等业务系统与赣服通3.0系统和一窗式系统对接工作。(牵头单位:政府服务科)

4.着力推进关键环节有效提升。在前期梳理出的审批服务、市场监管、消防审验等问题清单基础上,紧密结合省市督办、社会反馈、自查自纠等问题清单,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住建领域堵点难点热点问题整改,做到压实责任、整治有力、务求实效。(牵头单位:政务服务科、市场监管科、节能科技科、建设工程消防科)

(二)执法公正、开放透明、公平正义,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5.统筹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全面推进住建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改革,结合设计、图审、现场、验收等关键节点,围绕方案联审、施工图审查、现场管理、验收备案、物业查验等阶段,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综合执法检查为辅助手段的全过程、全覆盖的住建行业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牵头单位:局营商办)

6.落实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非禁即入要求。按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要求和上级文件精神,规范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准入程序,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范围外一律开放,不得设置对外地经营者不平等、消除或减少经营者之间竞争的市场准入条件,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查环节外一律取消。(牵头单位:建筑监管科、市场监管科)

7.科学规范中介服务。组织引导造价、招投标、设计、图审、咨询、检测等中介机构进入全市中介服务超市。开展住建中介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重点规范商品房销售、租赁信息公示及售前、租前告知行为。逐步引入全过程咨询服务理念,合理引导中介机构拓展服务领域、规范执业行为、完善制度建设。(牵头单位:建筑监管科、市场监管科)

8.建立健全行业监管诚信评价体系。以物业监管、房屋征收监管、安全质量监管、建筑市场监管、房地产市场监管五个监管部门为重点,以其他行业监管部分为补充,建立健全住建“5+X”模式诚信评价监管体系,明确评价内容、细化评价标准,制定红黑名单动态管理制度,加大联合奖惩力度。(牵头单位:物业监管科、征收监管科、安全质量科、建筑监管科、市场监管科)

9.规范住建领域涉企执法。在住建领域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活动,完善“两单一库”信息录入和更新,坚持凡查必备,坚持持证上岗,确保检查人员、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检查结果全面公开。(牵头单位:法规科)

10.开展“营商心连心”活动。依托房地产业协会和建筑业协会开展“营商心连心”活动,制定出台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房地产业协会和建筑业协会在政策宣传、行业自律、信息沟通、产业发展、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桥梁纽带作用,有效实现政企互动良性互动。(牵头单位:建筑监管科、市场监管科)

(三)政策优惠、服务优质、帮扶有力,营造持续稳定的发展环境。

11.落实行业发展政策。建筑业以《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为依据,全面落实升级增项、金融帮扶、诚信建设、奖励兑现等工作,重点推进企业在三级初次申报、三级升二级、二级升一级、一级升特级过程中的指导和协调工作,落实工作计划、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帮扶效果。房地产业推动惠企优惠政策落实落地,主动对接符合条件的企业,促使已出台的惠企优惠政策落实到位,适时出台促进房地产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牵头单位:建筑监管科、市场监管科、政务服务科)

12.统筹系统内部业务。全面梳理系统内部业务交叉部分,通过调整职能、转变方式、合并业务等多种方式,统筹部署交叉业务优化工作,打破相关部门业务分块单独运行的现状,实现环节相扣、无缝衔接、链条管理,最大程度减轻服务对象的资料重复提交和审批过程的反复对接。先行明确统一预售许可和公积金审批环节对施工现场形象进度要求,将两个部门分别踏勘现场合并共同踏勘,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牵头单位:人事科、政务服务科)

13.持续做好企业帮扶。结合住建事业发展需要,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分别优选20家企业进行重点帮扶,制定帮扶工作方案,同时落实市政府关于服务业企业帮扶工作部署,继续对勘察设计、物业、咨询、检测、房产租售等服务企业做好摸底了解、问题分析等工作,逐步制定帮扶政策。(牵头单位:市场监管科、建筑监管科、节能科技科)

14.降低生产要素成本。认真落实上级部门用水、用气、用地成本的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用水、用气成本,认真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工业“标准地”指标体系建立。(牵头单位:城建科、燃气办)

15.大力开展培训工作。加大建筑业工人技能培训力度,组织企业法人代表学习,指导行业协会在人员资质提升方面的工作。加大房地产业中介人员的培训工作力度,逐步开展房地产租售市场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持证上岗、规范执业的相关工作,加大从业人员的普法力度。(牵头单位:人事科、安全质量科、市场监管科)

五、方法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

各部门要把本次“营商环境优化年”活动作为推动九江市住建系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内容,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对标一流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凝聚广泛共识,营造舆论氛围。

2.自查自纠阶段

各部门开展营商环境问题自查自纠活动,按时完成自查问题梳理,形成问题清单交局营商办。局营商办坚持问题导向,结合省市督办、社会反馈和第三方机构等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建立和更新差异化动态管理台账。

3.集中整改阶段

局营商办统一部署,各部门按照问题清单和整改要求,认真开展营商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明确问题整改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10月30日之前完成整改工作,确保责任明确到位、任务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严禁整改工作流于形式、浮于表面、应付交差。

4.考核评议阶段

局机关党委11月份牵头开展全局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工作(考核方案另行制定)。配合市营商办开展社会评价、媒体评论及组织评定的“三评”活动,按照以评促优的工作原则,落实考核方案,有效提升营商环境服务水平。

5.总结提升阶段

12月份对“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召开全局营商环境工作总结会议,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排名末三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并开展谈话。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局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属相关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落实相关工作,办公室成立综合组和督查组。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纳入2020年度重点工作,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二)加强制度保障。建立局营商办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全局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领导小组和专班运行规则。建立营商环境风险防控预警机制,从省市督办、企业投诉、自查自纠、第三方机构、领导会商等多种渠道收集问题线索,营商办研判后下发问题整改督办单,督查组跟踪问题整改全过程,负责整改成效回访。建立营商环境责任机制,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办人员责任体系,落实主要责任、分管责任、直接责任,营造营商环境“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工作氛围。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局机关党委牵头、驻局纪检监察组参与制定出台局营商环境督查工作方案,明确督查主体、对象、程序、内容及结果公开等内容。建立奖励激励机制,局机关党委会同人事部门建立奖励办法政策,对于窗口一线工作人员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落实窗口人员补助。

(三)加强考核保障。局营商环境专班会同局机关党委适时开展各部门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的检查考核,按照宣传动员阶段、自查自纠阶段、集中整改阶段、考核评议阶段、总结提升阶段的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结合实施方案和工作任务,分阶段汇总检查考核结果,对在“营商环境优化年”活动中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适时启动问责程序,同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附件:1.九江市住建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九江市住建局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分工表


                                                  2020年6月22日


附件1

九江市住建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罗百奚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石  峰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吴海林      党委委员、副局长

        郭  军(常务) 党委委员、副局长

        夏  川      党委委员、副局长

        蒋  琼      党委委员、副局长

        洪锦勇      党委委员、副局长

邹海孙      党委委员

毛宗水      党委委员

扶松涛      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帮志      党委委员、副局长

凌  杰      调研员

成  员:姜小顺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田盛华      总经济师

张羽进      总工程师

王  洪      市公积金中心主任

        周良亨      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叶  林      政务服务科科长

        许  晟      市场监管科科长

章世华      物业监管科科长

吴文彬      建筑监管科科长

洪志强      城市建设科科长

别必振      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科科长

涂  涛      建设工程消防科科长

袁  轲      安全质量科科长

王表平      法规科科长

张  健      人事科科长

严  俊      市燃气办主任

范信顺      市造价站站长

黄泉勇      市安监站(建管站)站长

琚  琨      市招标办主任

谭立静      市产权交易管理处处主任

邓子勇      市城乡建设培训中心负责人

余  燃      市物业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主任

柳永和      市质监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郭军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张羽进、姜小顺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其中张羽进同志任常务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和督查组,督查组由张羽进同志负责,成员包括戴鑫生、王和亮、罗会林、刘高兴等同志;综合组由施连祥同志负责,成员包括桂玺洪、余再南等同志。